環衛工人勞動權益如何保障
2014年09月01日04:21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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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一名大學生將一張廣州大學城環衛工人維權的照片發在了微博上,照片中的環衛工人們舉著紅色的條幅,寫著:“日晒雨淋九年合同終止,不承認工齡,請政府幫幫我們!”這張照片迅速引起廣泛的關注,各地媒體也紛紛跟進報道。
作為一名社會學研究人員和社會工作者,這則環衛工人維權的消息也吸引了筆者的注意力。環衛工人們維權為何,他們的訴求是什麼?為了更加深入了解事件動態,筆者深入現場採訪了多位參與維權的環衛工人。
緣起:
“被解約”環衛工人欲索賠
這200多名環衛工人都來自廣州廣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直負責廣州市大學城區域的清掃工作。今年4月,廣電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競標到大學城的市政環衛清潔項目,這意味著,8月31日,原來的項目到期后,大學城的環衛清潔工作將由其他物業公司接手。
8月初,工人了解到這個情況之后,想明確之后的工作安排,便去找了廣州廣電物業管理公司,公司說會安排他們去別的地區工作,但是對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沒有確切的說法。對於這個安排,環衛工人們不太情願。
“我們的家就在小谷圍島(大學城所在地),環衛工作每天起早貪黑,離家遠了很不方便。”在大學城做了8年環衛工作的李大姐告訴筆者,工人大多是本島居民,或者在此地做環衛工多年,已經將孩子帶來這邊上學。
李大姐和她的工友們想要繼續留在大學城工作,就涉及跟原用人單位解約以及補償的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種補償在環衛工人中也有過先例。李大姐的一個親戚曾在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道做環衛工人,面對原有物業公司沒有中標的情況,工人拿到了一年工齡賠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也和中標的物業公司簽訂了新的勞動合同,繼續做原來崗位的工作。這樣的先例,讓李大姐和其他同事覺得不能放棄自身的權益。
波折:
缺合同求賠償有法難依
環衛工人們向原物業公司提出了經濟補償,但是這一要求直接被拒絕了。當工人們想要據理力爭時,發現無“理”可據。
原來,4月份競標失利后,公司就為逃避補償做了准備。公司不僅沒有跟合同到期的工人續簽合同,也沒有和已簽訂兩三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工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統一將勞動合同變更至2014年8月31日,也就是物業公司交接環衛項目的日期。這樣做,一方面保証了工人們必須工作到項目結束才能離開,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在工人們提出解約時規避責任,逃避經濟補償。
此前,公司擬定的不合規范的勞動合同也為此埋下伏筆。公司2012年和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工作地點五花八門,包括廣東、廣州、番禺等,沒有具體的工作地點,哪怕具體到街道。個別合同沒有起止日期。之前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要求工人在空白合同上簽字按手印,而具體合同內容卻不告知。有的工作八九年的工人已經與廣州廣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至少3次合同,卻一直沒有簽訂無固定期合同。
缺了勞動合同這個有力的依據,環衛工人們爭取賠償的道路注定障礙重重。
向公司申請補償被拒絕后,環衛工人曾經一起找過當地相關部門,但是問題被推來推去,一直沒有解決。40多歲的環衛工人林大姐講述:大學城的環衛工作是街道辦負責發包的,環衛工人到街道辦時,一個工作人員告訴說不會炒掉工人,但是他不是負責人,沒法確定工齡問題怎麼處理。后來,工人們一起找了勞動局,相關負責人說會調查,但是拖了半個多月又把問題推給了愛衛辦。到了愛衛辦,相關負責人又說這是環衛工人和公司的糾紛,他們管不了。
對於這種答復,工人們感到委屈、不平。因為,這批環衛工人大多是當初大學城征地時,政府承諾安置就業的,剛開始,環衛工人都是番禺市橋環衛處的職工。那個時候工人的福利待遇還是很好的。40多歲的楊大姐回憶,當時一個月工資690元,但是福利很好,年終獎有1000元,中秋節、環衛工人節都有200元的補助,過年有800元的節日慰問金。但是這種直接聘用隻持續了一年,在2005年10月,他們的這個工作就被外包給物業公司了。工人的工資就隻有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沒有什麼福利了。“把我們推給公司,原來的福利待遇沒了,現在連工作都保不住、賠償也拿不到。”
8月22日,200多名環衛工人向廣電物業、街道辦及其他相關部門遞交了一封公開信,涉及去向問題、合同問題、工作量問題、工作內容和待遇問題。“我們只是希望被承認工齡,拿到補償金,繼續留在大學城做環衛工。”在公開信中,環衛工人們表達了自己的這一簡單的心願。
思考:
環衛工人勞動權益如何保障
廣州大學城環衛工人的勞資糾紛中,環衛工人在自我保護和權益維護中的弱勢可見一斑,在當前提倡給予環衛工人更多人文關懷的背景下,他們連法律規定的權益都無法完全得到保障,這種現狀值得我們思考———讓環衛工人有尊嚴、有保障的工作,究竟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
思考一:環衛服務外包后,工人權益受損現狀須正視
從大學城的環衛工人反映的情況來看,從番禺市橋環衛處到物業管理公司,工人的福利待遇逐步下降,到最后連法律規定的基本勞動權益都無法得到保障。廣州是環衛行業體制改革較早的城市之一,如今,這種將市政環衛清潔工作外包給市場化企業的做法已經在中國大多數城市推行。自環衛作業市場化改革以來,本文所呈現的環衛工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並不少見。環衛工人本來都是公共服務部門的職工,但是現在要受承接環衛服務項目的公司的管理。由於市場競標是“價低者得”的原則,競標公司難免在服務項目競價時惡性競爭,再加上公司要從中贏利,其結果就是勞動者的工資被一再壓低,而工作強度卻在增大,職業安全與健康也無法得到切實保障。工人無法體面勞動,也得不到生活工資,長期這樣下去會影響到環衛工人隊伍的穩定性和市政清潔工作的質量。
思考二:政府監督不能缺位
環衛服務項目的發包方小谷圍街道辦事處在2004年9月接管了小谷圍島原有四個鎮的行政和社會管理事務,此前,為了為配合大學城建設,政府在一年多時間裡完成了小谷圍18.8平方公裡的國有和集體土地征收任務,清拆了島上房屋4424間,並且許諾當地居民就地安置就業。被安置到番禺市橋環衛處就業的工人不到一年就因環衛服務外包,而到了廣州廣電物業管理公司。
環衛服務外包可能是市場化大勢所趨,但是政府相關部門將服務外包之后,不能就推卸了監督職責。政府既然當初承諾為失地農民安置就業,就應該保持政策的連貫性,在進行環衛服務項目競標操作時,應考慮到環衛工的工齡問題,在發包合同中應寫明中標公司在承包期結束后對工人工齡的補償責任。對於物業公司的用工情況也應該進行監督,防止其損害工人權益。
思考三:應該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維護環衛工人權益
筆者認為,保護環衛工人的一項有效的方法在於讓工人加入工會,由工會了解工人在勞動和生活中的問題,以組織的形式和用工單位就工作內容、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問題進行集體協商,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法的個人勞動合同和集體勞動合同,並監督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這樣才會扭轉在環衛行業工人權益一再受損,求助無門的狀況。
事實上,作為改革前沿的廣州,在推行民主選舉企業工會上已經摸索出了一些經驗。以汽車行業為例,自2010年南海本田事件之后,廣州多家汽車企業的工人提出了工資增長的訴求,最后由工會組織工人與資方進行了工資集體協商。集體協商的基礎是工會的民主選舉,有一些汽配企業已經實現了工會主席和工會委員的直選。工人們選出願意為他們權益發聲的委員和主席,代表他們去和企業進行集體談判,委員和主席在工資協商和年終獎協商的時候會發問卷了解工人們的要求,並和企業溝通盈利狀況,以期協商達到讓勞資都能接受的工資水平和年終獎方案。根據廣州市前總工會主席陳偉光在《中國工人》上發表的文章,從三年持續的協商結果來看,2010年至2013年,每年的工資增幅一般不少於10%,在合資企業中的年工資增幅有的達到34%。同樣身處廣州的環衛工人也對工會寄予期望,他們聯系了包括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在內的各級工會,希望他們能站出來為工人爭取權益。在8月27日上午,廣東省總工會黃業斌主席親自跟工人代表通了電話,表示省總工會會幫助工人解決合理訴求。工人期待工會有實際行動的推進,他們也希望在這次事件解決之后,工人可以組建工會,通過民主程序選出委員和主席,以組織化、制度化的形式切實保障他們的權益。
(作者系香港理工大學的博士生,研究領域為勞動社會學)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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