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8日08: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手机看新闻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方案》指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是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实现重点突破。为充分发挥一些区域在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总体方案》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试验布局、组织实施作了具体部署。
《总体方案》明确:结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等区域发展重点,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长三角核心区域率先创新转型、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选择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进行系统部署,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和科技等领域改革的相互衔接和协调,探索系统改革的有效机制、模式和经验。其中河北依托石家庄、保定、廊坊,广东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安徽依托合(肥)芜(湖)蚌(埠)地区,四川依托成(都)德(阳)绵(阳)地区,开展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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