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互助会”有待纳入正轨

2015年07月13日03:02    来源:人民政协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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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初,温州成立了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同年8月,温州市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专门关于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的管理办法。截止到今年3月,温州已有57家农村资金互助会正式营业,共有会员近2.7万户,累计发放互助金额达8.3亿元。

  今年5月上旬,一则“福建平潭互助会会头‘跑路’,数亿资金蒸发”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平潭苏澳镇苏澳村不少村民都陷入了这场会头“跑路”事件中。村民中被卷走数十万元的很常见,最多的借条达到数百万元。如今,当地很多居民根本无心经商,不是忙着讨债,就是到处躲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老百姓的借贷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福建平潭,以开展民间小额信用贷款为业务的“互助会”,办得可谓风生水起。虽然间或有互助会倒台,但依然抵挡不住当地人“起会”的热情。直到这次互助会导致数亿资金蒸发,才为人们敲响了警钟。然而,这样的事件背后,折射出的又是怎样的民间金融生态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由来已久的互助会

  5月的“倒会”新闻让互助会这种民间贷款形态以并不光彩的方式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但事实上,在平潭等南方城市,互助会由来已久,且违法、违规问题屡见不鲜。

  所谓“互助会”,又称标会、抬会、打会等,是一种在同事、熟人和朋友间自发形成的信用融资行为,长期盛行于福建、广东、浙江等地。一般来说,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凑在一起,就可以形成一个互助会。参加互助会的人不仅限于生意人和一般的家庭妇女,甚至连在单位上班、有稳定工作的人也会参与其中。急需用钱的成员通过互助会来解决盖房、结婚、上学、投资等难题;有富余资金的成员则通过互助会来获得比银行更高的利息。这些互助会有大有小,本金规模以百元、千元、万元等为基本单位,分别叫做百元会,千元会和万元会。

  互助会的起会人被称为会头或会首,其余参加互助会的人则为会脚或会员。缴钱后“标会”定期竞标。以10人参加的百元会为例,第一次开标时,10个会脚分别缴纳100元由会头保管,每个会脚私下在纸上写一个利息标准,由会头当众打开。假如10人中出利息30元者为最高,那么他就成功中标,可以当场把总共1000元会费拿走。这相当于中标者用100元的小钱“博”来了1000元的大钱。但本次中标者从下一次开始,就要每月缴纳130元,相当于归还其他会脚100元本金+30元利息。所有的会脚都轮到一遍后,这个“标会”才算结束。

  会头在“标会”里负责全体会脚会费的筹集、追缴和竞标等工作,作为回报,会头不需竞标,可以从所有会脚在第一次集会上一次性缴纳的两次会费中领取其中一次的总会费进行支配,结束时不用付利息,只把本金归还给大家。

  互助会为何如此盛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高额的利息回报是诱导人加入互助会的重要原因。在福建,民间互助会利率最低也要在8%以上,而目前我国的银行年定期存款利率还不到3%。因此,互助会成了当地人主要的理财方式,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参与。

  此外,快速筹集民间资金也是互助会一大优势。国内的金融机构虽然信贷政策宽松,但实际操作中条件非常苛刻,使得很多民间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由于东南沿海民间需求量特别大,而民间资金也比较活跃,就使得满足了这种需求的互助会大为盛行。

  从“临时应急”到“集资诈骗”

  互助会一方面能解决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资金需要,促进民间消费和投资,但另一方面,一旦信誉链条破裂,出现“倒会”现象。不仅使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平潭当地村民高某告诉记者:原本“做会”是为婚丧嫁娶等临时应急,但实际中“互助会”却开始变味。不少会脚拿到钱后买房、买车、高消费,再自己组织一个会,用筹集到的钱还前一个会的本金和利息;而会头在筹集完会费后,也会消费一把,再去别的会当会脚,利用高利息“博”到会费后,用来归还原先会的费用。还有的人绕开会脚,直接以高息借贷会头手上的会费,被称之为“买会”。“现在,互助会就是被当做一项生意来做的。”高某说,很多人“会头”、“会脚”身份互相穿插,再加上“买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织关系,利息越叫越高,整个资金池也似雪球般越滚越大。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目前,我国对互助会、标会尚无进行正式的法律规范,因此,熟人社会、道德约束等机制就成了民间互助会维系的基础。但随着互助会参与范围的扩展,人员的复杂化,互助会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据高某介绍,平潭的互助会一般没有利息上限,标中最高利息者得钱,而且会头也不问其用途和还款收入来源。“如果标中利息过高,而其经济基础又过于薄弱,或者是转放到其他互助会中,那么就有可能还不上钱。”

  另外,由于互助会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产生纠纷时法律无法给予受害人完全的保护。因此,一旦会头或者会脚中出现欺诈逃逸,就会导致支付链和信任链的断裂,从而发生大规模“倒会”风波,直至互相斗殴、寻仇、引发社会动荡。

  “倒会”引起的严重后果不仅影响当地经济,而且极易滋生社会治安问题。为此,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规定,打击各种各样的互助会,提醒大家警惕民间集资诈骗。但高收益以及会员之间千丝万缕的债务关系,仍使得这些变了味的互助会成为不少人“戒不掉的毒品”。

  创新机制,让民间借贷走上正轨

  其实,通过互助会集资并非平潭一地独有。在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潮汕地区,遍布着不少生产玩具、陶瓷和不锈钢制品的小企业,这些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时,首先想到的并非银行,而是储存在民间的大量闲余资金。

  那么,企业为什么不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去获取资金支持,反而要加入地下的互助会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企业以互助会的形式借贷,利息要比银行低,同时简便快捷,只需遵循约定俗成的规矩就行,还钱时也不用一次还清。所以,很多小企业已形成习惯,要用钱就“起会”,有闲钱的,也首选入会获息。

  除了小企业,东南沿海农村也是互助会泛滥的地区。一位农民告诉记者,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程序繁琐,复杂的抵押和担保要求以及相对较高的贷款成本,对他们来说是一道难以也不愿逾越的门槛。而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在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风险控制非常困难,因此也很难针对农民需求进行金融创新。

  对于同样的问题,浙江温州做出了较好的探索。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年初,温州就成立了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同年8月,温州市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专门关于农村资金互助会监管的管理办法。为确保资金安全、可控,温州为互助会的发展设下了“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三条红线,并出台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办法》、《监管办法》、《示范章程》等11个文件。截止到今年3月,温州已有57家农村资金互助会正式营业,共有会员近2.7万户,累计发放互助金额达8.3亿元。

  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地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金融发展潜力巨大,融资需求和压力日益增加。因此,与其让一些鱼龙混杂的互助会借机敛财,还不如像温州那样,堵疏结合,对互助会进行综合治理。比如,针对互助会的特征,制定适应其规范发展的管理办法。这样,既能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倒会”风波的发生。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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