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9日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手机看新闻
救护车在对急救病人进行救护途中,时有堵车现象发生,部分车辆、行人不对救护车进行避让,影响医院的出诊速度,耽误危重病人宝贵的抢救时间,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目前江西省樟树市各医院46辆救护车都没有装上行车记录仪,救护车遇堵现象时有发生,此类现象也许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为有效区分主动避让、超越和不避让急救车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通过专题调研,采取政府支持、医院自备、社会团体捐助等渠道,让急救车装上行车记录仪而“快”起来。这样,救护车一启动,在车辆后视镜上悬挂的行车记录仪就会自动打开,既监督驾驶员操作,也记录路上车辆违章行为。对于出诊过程中视频记录的不避让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以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中对“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处理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理,让不为生命让道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对于车辆因主动避让救护车而产生闯红灯、压实线、变线等违章行为,经甄别“屏蔽”掉的“违法信息”,不予录入。在有严重患者急需救治或高峰期车辆、行人不易避让时,救护车可以拨打110救助,交警应为其提供交通保障和爱心护送。
(作者单位:江西省樟树市政协)
(来源:人民政协报)